11月7日,记者从辽宁省民政厅获悉,“十一五”期间,辽宁省采取各级财政投入、受灾群众建房补助、社会捐助、特困户自筹等方式,共筹集资金15亿多元,为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受灾群众新建住房6.5万户,维修住房2.7万户。
2006年,为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辽宁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在全省启动了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程,重点解决农村低保户、优抚户以及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的危险房屋问题。辽宁省各地对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高度重视,纳入政府工作日程,强化目标管理,不断加大危房改造资金投入力度,建房质量好、速度快、标准高、审批严格、监督到位,深受困难农民的欢迎。
改造农村危房,彻底消灭农村特困群众的危房,改善生活居住条件,大连市提出了 “五年任务四年完成”的目标。2006年至2008年,全市累计投入8500万元,改造农村危房5000户。 2009年再改造农村危房800户,建房总数达到5800户。到去年底,全市农村困难居民住房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在建房对象的确定上,辽宁省各地严格履行本人申请、村民代表大会评议、评议结果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公示的工作程序,各县区民政部门逐一与建房对象见面,保证对象的准确性。所有建房户均实行“一户一档”,档案中附有建房前后的照片、文字资料,并区别不同住房损坏程度、家庭人口、经济状况确定建房的面积和补助标准。各地在政府补助足额到位的基础上,采取“个人筹一点、乡村帮一点、亲友借一点”的方式弥补资金的不足。(记者 朱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