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广西社会保险事业局与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在南宁举行两省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开通仪式,即日起两省区本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可直接进行网上结算。
今后,凡在两地居住或派驻工作一年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政策的两省区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只需在当地社会保险事业局办理《异地就医证》后,就可以凭证在指定的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记账结算业务,无需垫付医疗费后再回参保地零星报销。就医流程、入院登记、结算操作等就医管理按就医地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按参保地相关规定执行。普通住院,按就医地参保人员就医流程入院,医疗终结后先行出院,7个工作日后回院结账。(记者 廖庆凌 通讯员 杨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