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至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总参通信部在北京联合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简称“《无线电管制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简称“《频率划分规定》”)宣贯会。本次宣贯会对两项规定颁布实施的背景、意义和内涵进行了全面解读,对下一步的宣贯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奚国华、总参通信部部长陈东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国务院法制办、军委法制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全军频管办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出席会议。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无线电管理局(办公室),公安、安全、铁道、交通、水利、农业、民航、广电、气象等国务院有关部委无线电管理机构,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卫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军队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会议。
奚国华强调,两项规定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无线电管理立法和无线电管理工作中的大事。新出台的《无线电管制规定》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的补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条例》中关于无线电管制的内涵,与《条例》既紧密联系,又各有侧重;《无线电管制规定》的实施,以法律的形式进一步确定了无线电管制工作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定了管制内容、实施要求与管制程序等,为军地双方依法实施无线电管制提供了法律依据。修订后的《频率划分规定》统筹考虑了国家政治、经济、国防和技术创新等因素,反映了当今世界上无线电技术进步的趋势和无线电业务的使用情况,反映了与国际频率划分一致性及遵守ITU《无线电规划》的要求,对推动我国无线电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奚国华指出,与会的有关单位、部门及社会各界要深入理解《无线电管制规定》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把握《频率划分规定》的实质,要将两项规定的宣传贯彻作为今后一段时间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军地无线电管理机构要联合有关部门精心组织策划,做好对这两项规定的学习和培训;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要结合这两项规定的颁布,组织多层次的宣贯及培训活动,要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两项规定,促进各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开展。
陈东在讲话中指出,《无线电管制规定》和《频率划分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军地双方密切合作取得的重大成果,标志着我国、我军在依法管理电磁频谱这一战略资源方面迈上了新的台阶,为服务、保障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维护国家电磁空间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要求军地双方密切协作、共同努力,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制定《无线电管制规定》的配套措施,加强对两部法规的贯彻和落实;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对频谱资源的战略规划管理,推进频谱管理技术设施建设,有效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需要,做好军民融合发展的大文章。
在为期两天的宣传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国斌对《无线电管制规定》和《频率划分规定》颁布和实施的有关情况作了说明;部无线电管理局对两项规定进行了全面解读。会议还邀请有关专家,作了有关信息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和无线电频谱资源管理方面的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