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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1年4月1日起基本药物实行全程电子监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25日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明年4月1日起,将对基本药物实行全程电子监管,生产企业须在产品上统一标识电子监管码,经营企业须进行监管码信息采集和报送。届时,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经营企业则一律不得经营基本药物品种。这是11月24日在长沙召开的湖南省基本药物监管工作会议上传达的信息。

    面对即将实施的全程电子监管,会议要求湖南省各相关监管部门和企业,明年3月底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同时,抓好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建立生产工艺和处方档案,加强对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出库、运输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强化对基层和农村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湖南省将建立20个左右乡镇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及时掌握基本药物使用安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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