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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开会部署推进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26日   来源:公安部网站

    11月25日,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公安部政治部主任蔡安季出席会议并作工作报告时提出,要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建立健全与公安事业发展相适应、与实战需求相符合、与干部人事制度相衔接,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并重发展的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推进公安教育训练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实战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蔡安季要求,要建立完善“两级教育、四级培训”的工作体系,抓好部、省两级公安院校教育,深化教育教学体制机制改革,突出警察职业特色,提高公安院校教育的职业化、正规化水平;推进训练基地建设,构建分工明确、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的部、省、市、县四级综合业务训练基地网络。

    蔡安季指出,要加快推进公安高等教育的转型发展,努力实现公安院校办学方向由以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为主,向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民警教育培训并重发展转变;培养对象由以通过普通高考招收学员为主,向以招收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为主转变;教学重心由以理论知识传授为主,向以职业精神培养、专业能力教育和警务技能训练为主转变。

    蔡安季还要求着力提升在职民警培训的质量和效能,认真落实《全国公安机关2010—2012年民警培训规划》,开展全员培训,力争三年内把全警再轮训一遍;要建立完善训练机制,科学设置培训内容,积极创新训练方式,不断加强对公安民警的政治理论教育培训、群众工作知识技能教育培训、业务知识和警务技能教育培训以及现代知识教育培训。要建立教育训练区域合作机制,加强教育训练国际交流,推动教育训练信息化建设,大力加强教育训练资源的整合利用。

公安部部署开展新一轮全警执法大轮训工作

    记者从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会议上获悉,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全国公安机关2010—2012年民警培训规划》,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开展全员执法培训,力争三年内把全警再轮训一遍。

    公安部要求,要加大对公安厅局长和地市公安局长的培训力度,特别是对新任职、晋衔的要全部进行系统培训;同时在部属院校和符合条件的省属公安院校设立县级公安局长训练学院,对县级公安局长、政委进行轮训。省级公安机关要依托所属院校,设立基层所队长训练学校,对市、县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所队长进行训练。各警种、各部门要以民警执法执勤必备的知识技能为重点,开展执法大轮训。

    为配合全警大轮训的开展,公安部将适时组织枪械使用技能培训活动、实战训练送教活动和实战教官技能比武活动,在全国分层级进行武器警械使用技能训练及考核,全面提高广大民警的枪械使用技能战术;抽调公安院校专业教师和部级骨干教官组成教官服务团,深入各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基层公安机关,把优质师资和高端培训送到基层一线;选拔尖子教官参加集中比武,发现培养优秀骨干教官,推动提升教官警务技能和实战训练水平。

    公安部要求要积极创新训练方式,全面推行“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使之成为城市和县级公安机关落实“三个必训”,开展集中强化训练的主要途径。要推动训练实战化,积极采取以用促训、以战促训等办法,把业务培训课堂更多地搬到维护治安、侦查破案、服务群众的现场。要加强教法训法研究,积极推行模拟教学、现场教学、案例教学、网络教学等训练方式,大力倡导启发式、研究式、讨论式教学,注重运用生动鲜活的实战案例充实教学内容,在近似实战的背景下培养锻炼学员,使教学始终向实战需要瞄准聚焦,提高训练教学效果。

    公安部还提出,要改进调训组训方式,在保证组织调训的同时,扩大自主选学范围,赋予民警更多选择培训内容、师资、时间的主动权。要适应民警个性化、差异化的发展要求,按照学用结合、因材施教的原则,组织教师教官研发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超市”,不仅为学员提供“菜单”,而且创建“菜系”,努力为广大民警成长进步提供便利条件。

公安部要求大力加强公安教师教官队伍建设

    公安部政治部主任蔡安季在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会议上要求,要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公安教师教官队伍建设基本适应实战要求,专兼职教官总量达到10万人,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公安教师教官队伍。

    蔡安季指出,要建立完善部、省、市、县四级优秀公安教官评聘制度,面向公安机关内部、社会高校、党政机关、科研机构等,选聘符合教育训练师资要求的专家学者、领导干部、优秀教师等担任公安教师教官,并总结领导干部上讲台、实战民警做教官的有效做法,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短期离岗任教制度,从实战单位选拔、推荐实战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能够胜任教学的业务骨干到院校、基地任教,不断壮大兼职教官队伍。从明年起,公安部将每年组织300名专业教师、1000名教官进行系统培训。要高度重视公安教师教官的实践锻炼,建立健全教师教官和公安实战部门业务骨干双向交流制度。公安院校专业教师每3年参加警务实践的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并将基层实践经历和工作成效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评审的必备条件。要在政治上关心、待遇上倾斜、事业上激励公安教师教官,使他们安心工作在教学训练一线。要研究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创新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方式,落实公安教师教官绩效工资。

公安院校专业教师每三年警务实践不得少于六个月

    在25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会议上,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把教师教官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按照高标准选才、高效能管理、高质量培养、高水平保障的要求,重点抓好“三大工程”建设,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实施教师教官人才库“扩容工程”。要建立完善部、省、市、县四级优秀教官评聘制度,明确准入资格条件,完善遴选聘用机制,面向公安机关内部、社会高校、党政机关、科研机构等,选聘符合教育训练师资要求的专家学者、领导干部、优秀教师等担任教师教官,健全完善动态管理机制,组建优秀教师教官团队,着力构建资源共享、人才共用的教官人才库。

    二是实施教师教官能力“提升工程”。从明年起,公安部将每年组织300名专业教师、1000名教官进行系统培训。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教师教官的实践锻炼,建立健全教师教官和公安实战部门业务骨干双向交流制度。院校和基地要建立固定的实践锻炼基地,每年有计划地安排教师教官到实战一线学习调研。公安院校专业教师每3年参加警务实践的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并将基层实践经历和工作成效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评审的必备条件。

    三是实施教师教官“关爱工程”。公安院校的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要用主要精力抓好人才培养和学校管理。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政治上关心、待遇上倾斜、事业上激励教师教官,使他们安心工作在教学训练一线。

    据了解,全国公安机关目前有2万名教育工作者,他们长期以来兢兢业业、甘为人梯、无私奉献,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公安人才,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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