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督查组将赴重点地区督促检查稳定物价
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落实情况
11月26日上午,国务院办公厅召开督促检查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工作动员会,按照《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部署组成国务院督查组,赴重点地区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11月底到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商务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六个国务院督查组,赴18个省区市督促检查工作。
督查工作重点是调查了解有关地区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总结推广各地在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加强监管、稳定价格、保障群众生活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协调、指导地方完善政策,改进工作。


11月26日,市民在一家大型超市选购蔬菜。记者从重庆市政府获悉,重庆市已出台六项措施进行调控,以稳定农产品价格。记者在重庆卜蜂超市看到,蔬菜货架上摆满了来自各地的蔬菜达到50多种。新华社记者 周衡义 摄
稳定价格安定生活关键是要抓好落实——
五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
国务院《通知》确定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大政方针和政策措施,现在关键是要抓好落实。
加强统筹协调,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优化消费、投资、进出口结构,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稳定发展;把握好中央储备粮、油、棉、糖等重要商品投放和轮换的节奏、力度,保障市场供应;推动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抓紧修订出台规范市场价格监管的行政法规,为价格调控监管提供法律依据;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交易规则,整顿电子交易市场,打击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抑制过度投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准确阐释价格政策,切实稳定市场预期;督导检查各地落实情况,确保国务院确定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详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