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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通知要求加强政策扶持 搞好森林抚育经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29日   来源:林业局网站

    11月24日,国家林业局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森林抚育经营暨北方林业棚户区改造现场会精神 切实做好森林抚育经营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如何进一步推进森林抚育经营工作再次作出部署。

    《通知》说,为切实做好新时期的森林抚育经营工作,各地首先要深入领会现场会的讲话精神,增强做好森林抚育经营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把森林抚育经营作为现代林业建设的永恒主题。要把森林抚育经营作为“十二五”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合理确定目标和任务,加大森林抚育经营力度,确保在“十二五”实现根本转变。特别是目前森林抚育经营欠账多、任务重、进展缓慢的省(区),要坚持把现有林抚育经营与新造林管护相结合;把森林抚育经营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生物质能源利用、林下产业开发利用等紧密结合,建立以抚育经营增强森林资源自我保护能力、以产业开发带动抚育经营的共赢模式;积极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政策扶持,为加快森林抚育经营创造良好条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推进森林抚育经营的地方性法规、制度;加大森林抚育经营的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森林抚育经营基础建设投入,改善施工作业条件,提高综合保障能力;结合“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合理测算本地区同期完成森林抚育经营任务所需采伐限额,并纳入相应年度的木材生产计划,绝不能因为限额指标问题而影响抚育经营的顺利实施;加强监督管理,严禁将森林抚育经营限额用于非抚育经营性质的采伐。各地要根据森林抚育经营工作新进展和新情况,培育一批森林经营示范县、示范林场和示范户,用榜样带动森林抚育经营全面深入开展。

    《通知》强调,各地要抓紧编制省级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单位,合理安排任务,做到突出重点、集中连片和规模经营,杜绝搞平衡或“撒胡椒面”的做法。

    《通知》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领导,把森林抚育经营管理摆上与造林绿化同等重要的议事日程,并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要针对林改后出现的新情况,转变管理方式,深入生产一线,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积极主动为林农搞好各项服务。

    据介绍,从2005年起,国家发改委安排专项投资,在国有林场开展森林抚育试点工作,到目前已累计投资4亿元,完成森林抚育面积570万亩。2009年底,国家正式启动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共下拨25亿元资金,安排试点任务250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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