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小农水建设,2005年中央财政设立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采取“民办公助”方式,支持农户、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村组集体和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开展小农水建设。2005年-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小农水专项资金172亿元。其中,2010年安排小农水专项资金78亿元,比上年增长73%。项目开展6年来,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被基层干部群众称作“小工程大德政”、“小投入大效益”、“小农水大作用”。
加大投入力度,实行重点扶持。2009年-2010年,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100亿元,在全国范围内先后实施两批共850个重点县建设。地方各级财政也努力增加投入,集中资金支持重点县建设。
下放审批权限,严格重点县条件。将重点县选择、资金安排和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省一级,调动了地方积极性,落实了监管责任,增强了项目安排的科学性。明确重点县基本条件,创新重点县遴选方法。由各地采取竞争立项、因素法评分、差额推荐等多种创新方式遴选重点县,严格审核重点县资格。
通过这些措施严格选择产生的400个重点县,耕地总面积38758万亩,占全国的21%;粮食总产量14390万吨,占全国的30%,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构筑资金整合平台,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以重点县建设为平台,着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工作,建立小农水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省级整合,协调和整合有关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实行集中投入;在县级以农田水利规划为依据,以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为引导,以重点县建设为平台,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整合各项农田水利建设相关资金,增强了统筹使用农田水利资金的能力。
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制定和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和绩效考评办法,为重点县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建立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机制,将重点县建设的组织管理、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投入、资金整合、资金使用和监管,以及管护机制等全面纳入考核范围,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中央对省、省对县分级考评。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是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机制的重大创新,取得了5大成效。
加快了小农水建设的步伐,提升了农田水利设施的整体水平。2009年,通过大力建设和维修塘坝,维修引水堰(闸),新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等措施,实施管灌、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面积450万亩,预计全国可新增、恢复灌溉面积248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592万亩,新增、改善排涝面积975万亩,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385万吨。
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减少了水旱灾害损失。在今年西南大旱中,以雨水集蓄工程、小型灌区以及小型水源工程为重点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解决了灾区群众生产生活中最实际的困难,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灾害损失。
促进了农业节水,改善了生态环境。在重点县建设中,各地通过渠道衬砌,大力发展管灌、喷灌、微灌等方式,不仅节约了灌溉用水,减轻了农民用水开支,而且减少了地下水开采,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
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民增收。重点县建设有效改善了水源条件,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新疆通过发展小麦滴灌,亩均节约水费12元,节约劳力30%-50%,合计亩均较传统地面灌节本100元左右,小麦增产100公斤以上。
拉动了农村需求,增加了农民就业机会。重点县建设增加了建筑材料的消费,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农村需求。重点县建设还增加了农民就业机会,一部分返乡的农民工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现了就地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
重点县建设成为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民生工程”,对夯实“三农”发展基础,提高农业发展的支撑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