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精神,打造一支适应新形势、切实履职的监管执法队伍,服务重庆又好又快发展,重庆市工商局采取六项措施进一步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力争到2014年,把全市工商系统建成为法制健全、决策科学、执法规范、监督有力、公正廉洁、高效便民的法治机关。
一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系统地思考和谋划立法建议项目,继续抓好《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等涉及工商管理职能的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开展微型企业立法调研工作,积极推进微型企业立法。
二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健全决策跟踪反馈、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规范登记程序和审批程序,规范和细化立案、调查取证、核审、听证、集体决定等行政处罚程序,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执法合法有效,进而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四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案件核审、集体讨论等内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确保案件核审率达到100%,不断提高执法监管的有效性。
五是加强基层法制建设,精心筹划“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广泛宣传工商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夯实法治工商的基层基础工作。
六是创新监管方式,按照“非禁即准、非限即许”原则,最大限度地方便行政相对人,深入推进12315“四个平台”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和推进巡查体系改革,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不断提高监管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