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王沁林少将为组长的公安部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检查督导组,日前结束了在吉林省的检查督导工作,对吉林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
检查督导组在吉林工作期间,采取夜查和白天抽查等形式,先后到长春、吉林、四平、公主岭等地的商场、宾馆、学校实地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督导组认为,“11·5”、“11·15”火灾后,吉林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面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特别是在排查整治行动中,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书记、省长带头参加排查整治,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之势。各地采取错时工作制,昼夜进行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并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严厉查处了一大批违反《消防法》的单位和个人,有力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打击力度大,舆论氛围好。
检查督导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一些单位消防主体责任意识不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一些企业重经济轻安全的思想还存在,全民消防意识还需要提高。“11·15”火灾后,长春、四平市发生的两起外装修电焊火灾事故,与上海市高层建筑火灾有异曲同工之处,虽然没有造成大的损失,但从中暴露出消防安全责任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人头,消防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思想还普遍存在。
检查督导组指出,冬季历来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尤其是东北地区,冬季大量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了火灾的危险性。各地一定要汲取上海“11·15”火灾教训,坚决摒弃麻痹大意思想,克服侥幸心理,采取切实有效的积极措施,把事故降下来,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巩固前段排查整治成果,继续加大整治力度,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把工作做扎实,把责任落到实处。(封锡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