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第三次联席会议上,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困扰科技型中小企业人才引进的年龄及职称申报等问题,相应政策即将出炉。除多项政策将继续放宽外,国有企业和科研单位人员下海领办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还将被鼓励并获得补偿。
天津市人保局未来将适当放宽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国内人才的年龄限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可放宽至50岁,领军人才及有较深造诣或知名度的专家、教授等将不再设年龄限制;外国专家来津长期工作的条件也将适当放宽。
今后,拥有大量科研成果的国有企业和科研单位人员下海领办、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将根据不同情况及相关规定获得一次性创业补助费或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人力社保部门也将负责做好其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工作。除此之外,科技人员还可用专利等无形资产参与入股投资或高新技术企业的增资扩股投资。
科技型中小企业中为天津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按照评审标准和有关政策,破格、越级申报职称;长期在非公有制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未参加过职称评审或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申报相应级别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