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0日,由中国教育部主办的“中日韩大学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来自中日韩三国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评估机构、大学、产业界的17名代表出席了会议。
为落实2009年10月第二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达成的关于加强三国大学交流合作的共识,2010年4月16日,“中日韩大学会议交流合作促进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东京成功举行。根据会议共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由中国主办。
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成果基础上,本次会议参会代表本着坦诚、务实、严谨、协作的精神,就中日韩三国大学交流指导意见及“亚洲校园”计划框架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原则通过了《中日韩有质量保障的大学交流合作指导意见》和《中日韩大学交流“亚洲校园”计划框架》,两个指导性文件明确了政府、评估机构、大学、产业界等在大学交流项目中的职责任务,同时会议就试点项目的实施达成了一致共识。
委员会下设的大学交流工作组、质量保障工作组将就试点项目具体事项进行进一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