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旅行社公告暂行规定》的通知 旅办发〔2010〕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指导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范对旅行社的监督管理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制定了《旅行社公告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旅行社公告暂行规定》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