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开展了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促进项目顺利实施、发挥效益。
为加强技术改造专项项目的监督管理,2010年8月,两部委印发了《关于开展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在地方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组织自查的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监察局、产业司、中小企业司、原材料司、装备司、消费品司、电子司和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的同志组成联合检查组,赴辽宁、山西、湖南、四川对2009年以来实施的技术改造专项项目开展了重点抽查,听取地方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并对23个重点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看,地方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把技术改造作为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的重要手段,能够注重技术改造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将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并研究开展专项投资后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