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就“十一五”以来辽宁生态环境建设情况向媒体进行通报。辽宁累计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101.7%,提前半年完成“十一五”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
辽河是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治理的“三河三湖”之一。 “十一五”以来,省委、省政府把辽河治理作为生态省建设的重中之重,举全省之力进行治理。 2008年,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作出庄严承诺:“3年内实现辽河流域干流 (按化学需氧量评价)全部消灭劣五类水体,5年内实现城市段景观化。 ”
两年来,辽宁实施了重污染企业关停整治、污水处理厂建设、河道生态治理三大工程。按化学需氧量考核,2009年,辽河干流断面全部消灭劣五类水体,提前一年完成省政府提出的治理目标。2010年1月至11月,辽河干流26个断面化学需氧量全部达到五类水质标准。同时,辽河治理带动了减排工作,2010年上半年,辽宁化学需氧量排放同比下降1.01%,累计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101.7%,提前半年完成“十一五”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 2010年6月,辽宁又对6条主要河流的支流河,重点是水质劣于五类标准的一级支流,开展了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按化学需氧量考核,水质到12月份全部达标。
按照规划,到“十二五”期末,辽河干流将实现国务院批准的防洪规划要求;实现常年不低于3亿立方米水的存量;实现80%的时段水质达到三类,20%的时段不超过四类,呈现“水清、岸绿、蛙鸣、鸟叫”的美景;培育出具有辽河特色的渔业、辽河生态旅游业的雏形;辽河两岸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记者李江天 王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