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记者:2010年国土资源部采取了很多措施,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土地执法监察体系,土地管理秩序有所好转。能否谈谈这些年土地督察在其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四年多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边实践边探索,取得的成果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形成了有别于其他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部门的、适应土地督察机构特点的业务体系和业务领域;形成了一支有自己特定文化品位的队伍;这支队伍在作风上“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在价值观上秉承为国督察、不徇私情的理念。
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过程中,土地督察扮演三个角色。一是18亿亩耕地红线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坚强守卫者。督察队伍是中央的直属“部队”,代表国务院行使土地督察权,所以在耕地保护问题上,在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上,扮演着坚强的守卫者角色。二是土地调控政策的护航者。从2004年起,土地管理被赋予了参与宏观调控的新职能。因此,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一个重要职能是要做国家土地调控政策护航者。三是完善土地管理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积极推进者。督察机构处在第一线,身份比较超脱,能够敏锐地发现当前土地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存在的缺陷。这几年,各督察局的调研报告、情况分析成为完善土地管理政策决策的重要依据。
国务院领导同志最近作出批示,指出土地督察工作成效显著,保证了中央土地管理政策和耕地保护战略的落实,准确地定位了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战略方向,也准确地说明了土地督察机构的定位。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请问甘藏春副总督察,“十二五”与“十一五”比,督察工作会有哪些不同?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严防各地乱上项目,督察机构怎样平衡这种发展热情?我还想请问北京督察局的李永杰局长,前两天北京督察局约谈了大同市市长,大家对此比较关心,但是更关心大同市有哪些政府官员会被问责,有没有具体的时间表?
甘藏春:今后五年是土地督察事业和制度发展的关键时期。一方面,我们现在正处在一个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过程中;另一方面,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可能在相当长时间内还不能完全改变。同时,当今中国土地问题已经远远超过土地作为经济要素的本来意义,土地问题引发的社会问题会越来越多。所以在“十二五”期间,土地督察机构要始终坚持“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风格、作风,始终坚持探索创新,如要研究土地督察成果的最大化运用,探索土地督察机构和其他部门的配合联动,研究土地督察机构和省级政府之间的关系等,力争使督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地“十二五”开局热衷上项目态势明显,土地督察机构要研判形势,当前要着手对各地准备新上的项目和在建项目进行一次系统排查,要采取一些预警措施,对违反国家土地调控政策、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问题早发现、早制止,坚决整改,把“踩刹车”、“把闸门”的作用发挥好。
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局长李永杰:1月5日下午,受国家土地总督察委托,北京督察局按规定约谈了山西省大同市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后山西省委、省政府都很重视,主要领导同志都作出了重要批示和指示,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同市委、市政府很重视,召开了各区、县主要负责人会议,对这次整改要求、对违纪违规的问题进行再梳理,要求必须在1月20日前通过验收。同时,大同市政府已对明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违法用地比例必须在5%以下。
北京督察局近期将派人到大同市了解整改情况。1月20日前,大同市政府要向山西省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北京督察局要进行验收。按照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文件,今年对土地违法违规的一些问题要问责,按照规定大同也要进入问责程序。
《法制日报》记者:国务院领导对土地督察寄予厚望,提出“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例行督察贯彻这个批示要求,是怎么做的,能否举几个例子?
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局长杨璐:2009年以来,西安督察局对西北地区6个城市开展了例行督察,成果比较显著。宝鸡例行督察可以作为一个例子。
宝鸡市例行督察是2009年10至11月开展的,规模大、范围广,发现问题比较多,违法用地比例相当高。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做了三件事:一是立即向陕西省政府主要领导通报发现的问题。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要求立即整改。二是立即向陕西省政府印发例行督察整改意见书。三是密切跟踪督察整改的效果,要求必须整改到位。
宝鸡市委、市政府对例行督察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成效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宝鸡市对责任人追究力度很大,给予党政级处分147人,另外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人。二是问题整改到位,涉及违法违规问题的所有越权审批文件都被撤销,违规征收集体土地的协议全部废止,涉及的耕地已经交还农民耕种,追缴土地出让金5.27亿元,罚款3780多万元,拆除违法建筑物2万平方米,没收违法建筑物5万平方米,复耕土地33万公顷。三是例行督察促进了土地管理工作全面提升。
我们一直认为,能不能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是对督察工作者责任心和能力的考验,也是对督察机构公信力的检验。
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局长常嘉兴:我们有三方面体会:第一,对督察中发现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任何问题,都要毫不留情地指出,都要毫不留情地督促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整改;第二,对督察中发现涉及重大原则的问题不回避、不退让、不妥协,针锋相对,坚定不移,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第三,对违纪违规问题无论涉及谁,无论涉及哪一级政府,无论违法当事人有什么样的经济地位和社会背景,督察工作都一视同仁,一查到底,绝不手软。
2009年,成都督察局对成都市双流县开展例行督察,发现占用基本农田修建生态酒店,发现后我们要求项目立即整改。当年11月,我们又督促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要求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但是这个项目在例行督察以后加紧抢建,在2010年1月正式开业。发现这一情况后,我们当即要求地方政府必须依照例行督察中提出的意见,将项目坚决拆除,同时按照有关程序,将案件移送地方人民法院。我们顶住各方面压力,给双流县政府再次下达严肃落实土地例行督察整改意见的函,要求限期查处到位,而且这个酒店不拆除我们不验收。在做了大量工作的情况下,酒店开始自行拆除,2010年8、9月份全部拆除,拆除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所涉及的土地全部复耕。此后,我们推动成都市政府召开土地违法违规整改现场会,强化各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的意识,强化对土地违纪违规的查处力度。“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就应该在这种特别重大、性质严重的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上坚定意志,整改不到位绝不罢休。
甘藏春:“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是一种价值准则,是职业的基本良心,是一种责任,对中华民族子孙后代负责,对中国的可持续发展负责。还是一种大爱,爱祖国、爱大地、爱人民,也防止更多的干部倒在耕地红线上。
《经济参考报》记者:我注意到去年年底国家土地总督察集体约谈违法严重的12个市、县,其中南京、济南督察局督察区域内没有被约谈的市、县。我想请问两位局长,这是否意味着你们所在的督察区域土地违法问题比较少或者没有问题?
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局长赵龙:没有被总督察约谈与这个地区有没有土地违法问题不是同一个概念。总督察是对去年违法用地比例超前、性质比较严重的地区进行约谈。济南督察局区域内各市、县总体排名没有在约谈范围内,不能说山东、河南没有问题,只不过有些问题通过整改已经得到解决。2009年,济南督察局按照总督察的部署,在山东和河南选择4个地市开展了全面的例行督察,在督察区域引起了很大震动,区域土地管理秩序明显好转。同时,2009年济南督察局开展了一次预警督察,分别与山东省政府和河南省政府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用4个月时间开展土地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实际效果很明显。去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出来以后,济南督察局又分别与山东和河南两省分管土地的副省长作了通报和交流,向两省政府提出一定要从根本上转变土地管理秩序,从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工夫,早动手、早部署、早主动。土地督察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土地管理秩序根本好转。
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局长刘天增:2008年度、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南京督察局根据督察区域三省的情况,对2009年度用地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后,于2009年8月到2010年3月在三省开展了专项督察,目的是要消除违法违规的用地状态,抓对200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督促,抓2009年新发生违法违规用地整改督促,推动三省违法违规用地整改取得进展。我们派出6个督察组,在江苏、江西、安徽省27个地级市、78个县级区域进行了两轮督察。通过这7个月的工作,三省纠正违纪违规用地805宗,立案查处3305宗,没收违法建筑物365万多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物119万多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7109亩,共处分相关主要责任人427人,追究刑事责任40人,完善建设用地手续1.8万亩。
《中国国土资源报》记者:我们注意到2009年以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非常注意加强科技督察手段的建设。去年年底,在线土地督察系统已经在全机构推广应用。这个系统的试点工作是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具体负责的,为此我想请问一下王广华局长,相比于2010年对77个城市开展土地例行督察的工作方式,2011年督察机构应用这套系统对60个以上城市进行土地例行督察,会带来哪些变化?
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局长王广华:2009年3月以来,按照总督察的要求,武汉督察局承担了土地督察机构在线土地督察系统建设试点工作。2010年5月,督察机构在武汉召开了推广应用该系统的现场会。2010年底,整个在线土地督察系统全线开通。应该说,这个系统是土地督察机构全面应用国土资源“一张图”和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一次尝试,有效缓解了督察区域范围较大与人员相对不足的矛盾。武汉督察局2010年完成了12个地市的例行督察,与2009年的例行督察作对比,在效率上至少提高6倍以上。同时,运用在线土地督察系统也有利于有效监管。在武汉督察局去年开展的例行督察中,我们运用这套系统,发现一个审批文件多次征地等情况,而如果没有这个系统的支撑,这类违法用地行为很难发现。2011年,我们还会在进一步总结完善基础上提升系统功能,在下一步例行督察中进一步发挥功效。
《中国国土资源报》记者:土地督察机构最重要的职能之一是确保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落实。相对而言,经济发达地区经济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对土地利用和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土地督察的压力也相对大一些。我想请问一下上海督察局和广州督察局,你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哪些更特殊的工作压力,主要挑战在哪里,怎么应对?
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局长高向军:我认为经济发达地区面临两个基本矛盾:一是可供使用的建设用地总量越来越少,经济发展惯性对土地的需求仍然强烈,土地供需矛盾变得越来越突出。二是在经济发达地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越来越困难。在这样的形势下,土地督察工作如何保障经济发展,如何保护耕地红线,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课题。
在这样的形势下,我认为有三方面工作可以做:第一,要确保国家经济战略转型所需要的国家重点项目用地、民生保障工程用地落实到位,对“两高一资”等国家限制性用地要坚决予以制止,同时要鼓励从存量用地中解决问题,尽可能减少新增用地,减少对耕地保护的压力;第二,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的总体部署,对闲置用地加大查处力度,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进一步督促地方政府挤出闲置用地,增加土地供应流量,解决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第三,对经济发展确需的土地需求和当地所不能提供的满足条件,要进行深入调研,在东部地区要开展一些改革性、创新性的政策实验,为将来全国土地管理改革完善作好政策储备。在这些方面,上海督察局要更多地配合部里加强调研等工作。
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局长束伟星:我感到下一步深化改革、促进科学发展中仍面临一些“两难”选择,这是我感觉最大的压力。第一,保障经济发展和保护耕地的压力依然很大。这两年广州督察局督察区域内,投资规模大幅增长,供地压力非常大,同时历史上耕地保护的欠账比较多,怎么平衡是“两难”问题。第二,关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要靠增量、靠存量,还要靠政策突破。第三,对一些重点项目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难度很大。
下一步,一要深化制度改革,二要开展一些试点,三要实行差别化的土地管理政策,特别是对产业转移中重大装备制造业、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的配套、支持和引导政策。
《中国国土资源报》记者:目前例行督察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市、县一级,但是督察机构的监督对象是省级政府。在督察过程中,你们采用什么样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来确保督察效率在传递过程中不打折扣?
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局长崔岩:督察机构的督察对象是省级政府,但不代表不督察地方政府,土地违法问题出在哪里,我们就督促检查到哪里。地方出现土地违法行为,省委、省政府是有责任的。督察机构首先要对违法违规事实进行认定,然后将情况向总督察、副总督察报告。有必要向省级政府下达督察意见的,请示总督察后向省级政府下达整改意见书。整改意见书经过省政府主管领导批示,对整改进一步提出要求。其次,对地方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将省政府分管秘书长也请来。再其次,追踪、监督、检查整改情况,同时听取地方政府在整改中面临的实际困难。最后,按照整改要求进行验收评估。这样一级抓一级,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