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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工作部门协调会召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1月14日   来源:旅游局网站

    1月14日,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宗教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标准委在京召开了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部门协调会。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协调会召集人杜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杜江在讲话中传达了国务院领导有关指示和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精神,并对进一步抓好规范燃香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把规范燃香工作转向常态化。按照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和六部门“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将规范燃香活动纳入各部门日常工作。二是各部门在各司其职把规范燃香活动纳入本部门日常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在开展专题活动时要相互支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督察工作。三是加强节日期间的专项检查和做好2011年工作安排。春节是燃香高峰时段,根据国务院领导的要求,建议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在春节前后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巩固已有的工作成果,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为2011年的工作开好头。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负责人汇报了关于2011年旅游部门进一步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的工作意见。要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规范燃香活动纳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做好假日旅游工作和保障旅游安全等常规工作进行推动。各地要结合贯彻落实《旅行社条例》,作为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的内容,坚决依法查处各种违反法规、扰乱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游客和进香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诚信旅游活动,并通过公共媒体持之以恒加强宣传引导。

    据了解,2010年六部门联合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各地积极落实会议确定的“协作、监管、示范、宣传”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规范燃香、文明燃香活动在全国形成了广泛影响。国家旅游局把规范燃香工作纳入旅游服务质量年工作进行推动,开展督促检查,对投诉举报反映的宗教、旅游场所燃香问题进行了查处和整改。在各部门支持和配合下,国家标准委牵头组织完成了《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强制性国家标准)、《燃香类产品有害物质测试方法》和《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安全规范》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

    协调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宗教局、国家文物局和国家标准委以及中国道教协会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本部门开展规范燃香、文明燃香活动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设想。(刘颖/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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