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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启动第三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1月22日   来源:重庆日报

    1月21日,重庆市启动了第三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从本月29日起,潼南、酉阳、巫山等14个区县(自治县)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正式开始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这标志着重庆市提前完成了医改三年重点任务,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在所有区县全覆盖。

    据悉,去年,重庆市已有26个区县启动了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其辖区内所有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配备和使用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并按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本月10日,重庆市又增补了高血压、糖尿病、慢支炎等205种基本药物,以满足老百姓的普通用药需求。

    重庆市卫生局负责人称,原则上,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使用512种基本药物给老百姓看病开药,同时,为鼓励和引导老百姓在基层就医,使用基本药物,今年将积极协调实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目录与基本药物目录的统一,并有望落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10%的政策。(记者 张亦筑 李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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