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建设林业强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广西“林业强区”的建设规划出了战略蓝图。
《决定》指出,发展林业对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和农村繁荣作用重要、潜力巨大。推进林业强区建设,有利于增强我区生态优美这一核心竞争力,为工业化、城镇化战略提供有力的支撑;有利于全区发展生态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推动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发展农村特色产业,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建设八桂秀美山川,营造良好的宜居宜业环境,加快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和参与国际国内竞争的新优势。
《决定》提出,到2015年,全区林业总产值达到2000亿元。力争使全区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业总产值在全国的排位均提前1至3位,林业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前列;速丰林面积、商品材采伐限额、沼气入户率,以及八角、玉桂、松香等林特产品产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将全区建设成森林生态体系比较完善、林业产业体系比较发达、森林文化体系比较繁荣,林业资源总量、生态载量和林业经济总量位居全国前列的林业强区。
按照这一战略,全区建设“林业强区”将分“三步走”:2008年到2010年“打基础”;2011年到2013年“攻坚”;2014年到2015年“巩固”。2015年全区林业总产值达到200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700亿元,第二产业1150亿元,第三产业150亿元。造纸业产值突破800亿元,木材加工业产值突破700亿元,油茶产业总产值200亿元,花卉产业总产值150亿元。沼气入户率继续保持在50%左右。实施该战略,八项措施:加快生态保护和建设,抓好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岩溶生态系统的建设与保护,重点抓好城乡绿化工程和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加快农村生态家园建设,加强资源保护管理;推进林业产业化进程,壮大林业经济支柱,优化升级林业产业结构,培育五大优势产业,加快林浆纸产业、木材精深加工产业、林产化工产业、油茶产业和花卉产业的发展,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发展;充分挖掘生态文化潜力,广泛传播生态文化理念,加强生态文化载体建设;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稳妥推进国有林业企业改革,大力推进森林采伐管理改革,大力支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和林业对外开放;实施科技强林战略,加快林业科技创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林业信息化建设;加强林业立法,规范林业执法,营造和谐发展环境;完善落实扶持政策,保障林业科学发展。建立健全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和林业金融支持制度,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科学发展评估体系,加强对林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各级林业工作机构建设。(记者 吕欣 通讯员 李建新 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