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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265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2月10日   来源:吉林日报

    吉林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258件(含议案转建议);闭会期间,省人大人选委陆续收到代表建议7件,总计265件。截至目前,所有代表建议办理情况,都已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了代表,面复率和满意率有新的提高。

    在代表提出的建议中,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关注民生的建议,占有相当的比例,分量较重,办理难度较大。各承办部门在各个环节上,积极主动,认真细致,密切配合。多数承办部门在接到建议后,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参与办理,牵头调度,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工作。省住建厅收到建议20件,涉及“暖房子工程”就有7件。他们在办理这些建议时,及时将代表意见进行归纳总结,充实到“暖房子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工作安排之中,对工程的实施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他们还将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厅内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针对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其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推动工作落实。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得益于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了代表建议交办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聂文权,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长王儒林亲自过问这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省委常委、副省长马俊清,在省政府建议交办会上,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2010年7月份,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唐宪强带队,对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全面了解了建议办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与承办单位沟通交流,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

    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各承办部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工作机制,建立了代表建议办理“三级负责制”、办理工作具体办法和流程,统一了《代表建议答复征询意见表》等有关文本格式,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长春市政府还结合实际工作,出台了《2010年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考评暂行办法》,对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和量化。

    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不断创新方式,提高办理效率。注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协调,普遍实行“三次沟通”,即办理前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完整内容,办理中沟通办理情况,办理后征询对答复件的意见。采取上门走访、现场办理、实地调研、电话短信联系、邀请代表座谈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面复率。一些单位通过召开代表建议集中面复座谈会,班子成员集体面复。有的单位还邀请代表深入现场,了解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解答代表提出的问题。同时,各承办部门之间,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之间,也加强了沟通联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积极创新答复方式,由分管副厅长带领有关处室和单位人员,结合代表建议所提内容,邀请代表就相关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坚持做到代表满意后,再正式答复,深受代表欢迎。一些承办单位把建议办理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办理代表建议,举一反三,推动本单位进一步改进工作。做到能解决的尽快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做好基础工作抓住机遇解决;涉及到上级部门的,积极反映尽力争取解决。坚持办理一件建议,解决一个实际问题,使办理建议的过程成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过程。(记者 何琳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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