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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召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03日   来源:河北日报

    3月2日在河北省会召开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河北省11个设区市及有关部门签下“军令状”,郑重承诺:坚决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会议提出,2011年,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38万套,年内力争开工40万套以上。按照任务进度要求,4月15日前,所有项目要完成土地手续和前期准备工作;8月底,全部开工;年内,争取竣工25万套。到“十二五”末,河北省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要达到20%以上。“2011年比2010年建设任务量增加了一倍多,在全国排第10位,任务艰巨而光荣。”河北省住建厅厅长朱正举表示,河北省将通过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明确土地政策等措施,保证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并力争超额完成。

    据了解,在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上,一是提高省级资金补助标准,年度省级补助资金不低于中央补助额度;二是完善补助方式,省级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以各地建设套数为基数安排补助,与工程进度挂钩;三是县市筹集资金规定渠道标准提高,2011年起,直接按宗提取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以上,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四是推动多种筹资模式,省、市成立专门公司作为住房保障投融资平台,加大融资力度,融资困难的市县可以申请省级融资平台予以帮助。各地投融资公司可建一批经适房、限价房,经营所得用于补廉租房、公租房资金缺口。

    河北省还要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住房保障的部分要及时足额提取,风险准备金达到贷款余额1%的,当年不再提取,以增加对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的支持;中央代地方发行的国债,优先用于保障房建设,并占相当的比例。“2011年,省级资金安排由往年的按面积奖补,改为按套数奖补。”省住建厅相关工作人员解释,40平方米与60平方米的房子同样给予补助,调动按套数建设的积极性,以提供更多房源。

    河北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单列,优先供应,应保尽保。2011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下达各市的计划中优先安排。今后,省预留一定的土地使用指标,根据各地建设任务和土地供应情况,直接“点供”到项目。用地指标不落实的地方,一律停办商业开发土地供应手续,不得进行土地“招拍挂”。

    河北省明确强调,3月1日起,凡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项目,必须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0%以上强制配建保障性住房,其中廉租房5%、公租房5%。确实无法配建的特殊开发项目,要经当地政府审批,报上一级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同意。未按规定落实配建的项目,不得进行土地出让,不得办理规划、施工、预售许可等手续。

    在规划设计上,将保障性住房优先安排在生活、交通便利区域,配套设施必须满足基本入住条件;强调工程质量终身负责,落实质量责任制。

    在建设进度上,多层建设项目1年、高层建设项目2年要基本达到竣工条件。年底前,2009年以前开工的项目,必须确保配租配售到位。

    河北省将建立旬通报、月调度、季督察、半年小结、年底考核验收及表彰奖励制度,实行“一票否决”,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取消综合评先资格。同时,设立30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对成绩突出的市县予以奖励。(记者 赵建 马朝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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