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针对部分媒体报道的本市存在某些中介机构和个人在收取中介费后,承诺为个别外埠人员补缴养老保险的现象,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郑重提示:北京市关于职工补缴社会保险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请广大市民不要听信不法中介的宣传,切勿通过不法中介,违规办理社会保险补缴手续。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地产调控政策“京十五条”出台后,因非北京市户籍居民买房须提供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方可购房,因而催生部分中介宣称可以代办补缴社保现象。代理机构将购房人以本单位员工的身份,“伪造”过去数年的劳动合同以及工资凭证、财务账目等,随后再持各种材料前往相关政府机构进行社保补缴办理。就此,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指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以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欺诈手段参保缴费的,属违规行为。北京市社保经办机构一经发现属于违规补缴的情况,将对违规补缴产生的缴费年限和账户进行清理,后果由违规个人承担,并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信用警示系统。
此外,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与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房屋管理等部门是通过数据交换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对、审查,外埠在京参保人员购车、购房无需开具纸质社保缴费证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在此提醒外埠在京参保人员,切勿听信谣言,避免上当受骗,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记者 袁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