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教委在渝北区召开2011年度基础教育工作会暨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推进会,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涂经平、市教委主任周旭分别在会上讲话,对重庆市基础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重庆市基础教育将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加快“三级发展”,坚持“四轮推进”,不断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一个目标,三级发展,推进城乡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未来十年是重庆市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转型期和战略机遇期,重庆市基础教育将按照“把重庆市建设成为西部地区教育高地和长江上游教育中心”的奋斗目标,分“三个梯级”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一是到2012年,40个区县实现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学前一年教育;二是到2015年,40个区县实现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三是2020年,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国际化,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二、两个重点,四轮推进,全面提高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水平
重庆市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将抓住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两个重点”,坚持完善教育服务体系、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改善教育民生“四轮齐动”,全面推进区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规范+特色”发展、学生“合格+特长”发展。
一是着力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基础教育服务体系。将工作目标由“保基本”向“促均衡”转变,将工作重心由义务教育向学前教育、高中教育“两头”延伸,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改善城市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率2015年达到80%、2020年达到95%以上。加快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引导普通高中在办学模式、课程设置、教育机会、学习年限、学习方式等方面开展多样化改革试验,让广大高中学生“升学有基础、就业有技术”。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重点建好农村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多元并举建设城镇社区幼儿园,逐步构建起“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是着力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民办普通高中教育,支持发展民办优质学前教育,落实民办学校在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收费标准、财政补贴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在培训提高、职称评聘、社会保险、表彰奖励等方面的平等权利。深化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启动“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创新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和任期制度,努力造就一批高素质教育人才。深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继续提高重点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比例,建立学生发展性评价机制,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推行学生日常学习评价学分制和等级制。
三是着力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切实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创新德育工作机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将重庆电视台《信念》《记忆》《民生》等红色栏目作为德育的重要载体,培养学生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公民素养。创新素质教育推进模式,坚持将体育、音乐、哲学和情感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体育、音乐、美术课时,将跳绳、登山等项目纳入体育教学和校外活动的重要内容,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制定中小学课堂教学绩效评价标准,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模式,启动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为具有特殊禀赋和潜能的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服务。
四是着力改善教育民生。贯彻执行好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公平的教育机会和权利,提升教育的“幸福指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提高小学、初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完善普通高中城乡低保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探索资助低保家庭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措施和办法。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就学保障工作,深入实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六大行动计划”,推行“4+1”留守儿童教育培养模式,安排转户进城市民子女和进城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更富于理解、尊重和关爱的教育服务。做好城乡学校对口帮扶工作,开展“领雁工程”、“百校牵手”、“结对帮扶”、“送教下乡”等活动,组织114所重点中学分别捆绑一所一般高完中发展,促进城乡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