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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紧急通知确保食盐生产供应 惩治不法行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18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商务部紧急通知各地做好食盐生产供应工作

    近日,部分地区受谣言影响,引发食盐抢购现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也明确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确保食盐不断货,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为此,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商务部于17日晚向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盐业主管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食盐生产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

    一、正确引导舆论。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介进行正面宣传引导,阐明我国食盐生产、供应充足的形势。商贸流通企业要通过设立宣传专栏、导购人员解释说明等多种方式,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引导居民理性消费。

    二、确保生产供应。督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加紧生产,确保销区的调拨需求;各地盐业公司要加紧生产调运,在小包装盐一时供应不上的情况下,可直接供应大包装散盐。商贸流通企业要主动和盐业公司建立产销衔接,有序、均衡、持续供应食盐,确保3月18日上午起大型超市食盐不脱销、不断档。如因运输条件限制,可采取均衡上市的办法,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三、惩治不法行为。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经营行为的检查惩治工作,同时加强质量抽查,防止不合格食盐流入市场。

    四、加强沟通协调。要加强对食盐市场价格和供应、销售情况的监测,将本地食盐市场供应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同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商务部市场运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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