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发改委获悉,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近日印发了《黄土高原综合治理规划大纲(2010-2030年)》,陕西被列入国家黄土高原综合治理规划。
规划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以水土保持和土地整治、森林植被保护和建设草食畜牧业发展为主要措施,通过长期综合治理,使黄土高原地区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规划涉及陕西、山西、甘肃、内蒙古、青海、河南、宁夏等7省(区)341个县,陕西秦岭以北77个县(区)列入规划。规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土保持及土地整治,主要建设淤地坝、坡改梯、水窖、农田节水设施建设;森林植被的保护和建设,主要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草食畜牧业发展,主要有改良草地、人工种草、青贮窖、棚圈建设。
规划工程建设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会同水利、农业、林业部门组织实施。投资以国家为主,地方相应配套,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省发改委将积极协调省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开展相关调查研究,提出陕西实施意见,组织有关市指导示范县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前期工作。(通讯员 马蓉 记者 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