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从湖北省委组织部获悉,湖北省出台《湖北省省管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暂行规定》,将干部档案审核关口前移至干部考察环节,明确了档案信息审核的重点和责任主体,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规定》要求,凡是拟任省管干部的,都要在考察环节进行档案审核。档案审核坚持“四看”要求:看材料是否齐全、看档案材料是否真实、看档案信息是否准确、看档案整理是否规范。
《规定》要求,考察前,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拟任人选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和全面审核,考察对象填写《干部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表》。考察中,考察组对拟任人选的档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干部“三龄二历”等基本信息,审核干部任职条件和资格。考察后,考察组如实填写《干部档案审核情况表》,作为干部上会、任前公示、干部信息更新的基本依据。
《规定》要求,对于材料虚假、有错不纠、不接受审核认定结果的,一律不提交部办公会讨论。 (记者 刘娜、通讯员 沈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