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在广西经过广泛调研后认为:广西不打折扣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
“十一五”期间,广西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经环保部核定,2010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93.69万吨,比2005年下降12.43%,二氧化硫排放量90.38万吨,比2005年下降11.66%,圆满完成了“十一五”污染减排指标任务。自治区环保厅负责人表示,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广西将在“十一五”污染减排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狠抓污染减排、加快编制实施《“十二五”广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以及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等九大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
督查组称,广西为推进污染减排做了大量工作,通过污染减排,广西淘汰了大批落后企业,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提升了企业的生产技术和治污水平,全区环境质量良好。督查组指出,广西“十二五”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如发展与环境的矛盾依然较尖锐,如何协调两者的关系仍是棘手问题,部分企业的环境意识仍有待提高,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重金属污染防治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广西需进一步提高警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排放量和污染事故反弹。华南督查中心将继续在技术指导、信息沟通等方面给广西以支持,帮助广西做好“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记者 李新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