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切实改变目前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严重影响执行秩序和效果的现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部署,结合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实际,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2011年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这是记者近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以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和财产调查制度的完善为着力点,以追查被执行人财产为手段,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严厉打击拒执罪犯罪,贯彻实施与反规避执行相关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力求最大限度的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改善执行环境,建立长效机制,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氛围,有效促进执行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此项活动开展时间为2011年全年,分宣传、建章立制、实施和建立长效机制四个阶段。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组织执行人员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充分理解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精神,强化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始终着眼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来开展执行工作。坚持司法能力建设,提高执行人员回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新关切,能动司法,善于做群众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努力提高执法水平。要充分发挥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作用,进一步深化执行制度和机制创新。要以完善执行体制为重点,强化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本辖区执行工作的管理机制,以充分发挥执行工作的整体效能,有效抵制排除干扰,切实推动执行联动机制有序进行。(作者:李欣 马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