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陕西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动员安排会议在西安召开,全面启动陕西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按照中省规划安排,陕西省三年内将完成94个县(市、区)的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今年投资两亿多元完成34个县(市、区)建设任务,汛期即可发挥作用。
陕西省是全国山洪灾害频发、高发的省区之一,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由于受特定地理位置及特殊自然环境影响,陕西省暴雨洪水灾害频繁发生,特别是陕南秦巴山区、关中秦岭北麓和渭北黄土塬区、陕北白于山河源区、黄土丘陵沟壑区、黄河沿岸土石山区六大区域,每年进入汛期就成为山洪灾害高发的重灾区,历年伤亡人数占到全省因灾伤亡人员总数的90%以上,成为困扰全省防汛安全的重大问题。
2005年以来,国家和陕西省先后在镇巴、宁陕、丹凤三县部分流域和宁强、岚皋、商州、吴起四县(区)开展山洪灾害防御试点建设,以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县乡村组户五级防御责任、县乡村三级防御预案和防灾避险知识宣传等非工程措施为主的防御体系,在有效预防、提前预警、及时撤离等方面起到了非常明显的效果。今年在山洪灾害易发的34个县(市、区)的567个乡镇、4992个行政村、6259个自然村,每个县投资600万元,开展山洪灾害普查、危险区划定、加密雨水情监测站网、通讯预警系统以及宣传培训演练等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陕西省防总要求各级政府和防汛部门明确山洪灾害防治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增强紧迫感,部门间强化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落实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确保在汛前完成工程建设,发挥功效,彻底改变山丘区山洪灾害日趋严重的局面,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