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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环保厅建立新闻发布制度 违规发布将追责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31日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记者30日从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山西将建立环境保护新闻发布制度,确保环境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为全省的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山西省环保厅表示,新闻发布会原则上一月一次,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如遇重要工作部署、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并确定新闻发言人为山西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大山。

    新闻发布会以通报情况、宣传政策、解疑释惑、说明立场等为主,并就新闻媒体和公众关心的问题作出回答。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必要时也可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发布新闻。

    制度要求,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发言人和各市环保局、省环保厅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在发布新闻期间不可以离开发布会场,要随时接受采访和提问。

    制度提出,重要新闻一律由新闻发布会统一发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代表省环保厅擅自发布环境新闻。对违规发布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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