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记者从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2009年度国家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显示:陕西省违法占用耕地为12.87%,低于15%的问责红线。有2个市、6个县(区)被国家三部门问责。
2009年度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显示,陕西省土地违法违规用地有以下特征:一是违法用地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不少地方违法用地比例突破15%的红线。违法用地面积、耕地面积分别占新增建设用地面积、耕地面积的24.4%和12.8%,高于全国18%和11.7%的比例。有5个市、30个县区违法占用耕地超过15%红线;二是重点工程项目、交通运输行业违法用地问题突出。全省重点工程项目违法用地1.91余万亩,耕地7670亩,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0%;三是涉农违法用地分布广泛,占地数量大。农民建房、农民搬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农村兴办企业等违法用地量大面宽、屡禁不止。
综观陕西省违法占用耕地的主要原因,一是用地的需求过旺,征而未用的问题比较严重。一些地方急于上项目,对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够,导致相当数量用地批而未征、供而未用。二是政策把握有失误。相关人员对政策一知半解,把一些本应合法合规的问题作为违法违规处理,致使本辖区违法比例偏高。三是工作不认真。一些地方上报材料、报表敷衍了事,数字前后矛盾,出现了不能弥补的失误。四是轻视中、省重点工程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查处和消化处理,导致违法比例扩大。五是整改工作不到位。该拆除恢复耕种的没有拆除复耕,该补办手续的没有及时补办手续,该增补合法图斑减少违法比例的不愿增补,贻误了整改时机。(记者 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