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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首次将脑瘫儿童康复相关治疗费用纳入医保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4月06日   来源:北京日报

    4月15日起,因患脑瘫进行康复治疗的学生儿童,相关费用将首次纳入医保报销。

    市人力社保局医保处表示,对于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因患脑瘫进行康复治疗的,其发生的康复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3岁以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每年支付不超过6个月;3岁以后,每年支付不超过3个月。

    很多脑瘫儿童因为治疗费用问题治治停停,耽误了最佳康复时机,巨额的康复费用让许多家长望而却步,致使很多脑瘫儿童得不到系统的康复治疗。这一举措在本市的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减轻脑瘫患儿家庭为孩子治疗、训练的经济负担,提高脑瘫患儿的自身康复能力。

    此外,对于一些肠道手术和泌尿道手术涉及的“造口护理”这一诊疗项目,也首次被纳入医保报销范畴,其支付类为甲类。(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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