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炳轩在黑龙江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
切实提高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科学化水平
有力保障黑龙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黑龙江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会议26日在哈尔滨召开。省委书记吉炳轩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切实提高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化水平,真正发挥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延芝主持会议。省领导盖如垠、刘国中、张效廉、韩学键、刘东辉、孙永波、王利民,省法院院长张述元出席会议。会议通报了中央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检查组在我省检查情况,听取了哈尔滨市、大庆市、肇东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经验介绍,25家单位作了书面交流。
吉炳轩同志在讲话中指出,2008年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反腐倡廉建设“八项工程”为载体,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了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和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我们始终把廉政教育作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保证,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始终把监督制约作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始终把案件查处作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必要手段,切实加大对腐败的惩治力度,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和信心度有较大提高。我们严把选人用人关,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强化行政效能建设,清理规范各种行政审批事项,加大对庸懒散等问题整治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规定,营造了政通人和、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我们紧紧围绕中央各项政策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建设“八大经济区”、实施“十大工程”的决策部署,成立重点工程项目和扩大内需监督检查组,深入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着力保证项目顺利推进和资金使用安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吉炳轩强调,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为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要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一切腐败现象都是损害人民利益的,腐败是乱政之根、祸害之源。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加快建立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提高反腐倡廉的科学化水平,以进一步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要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实现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保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必须要靠良好的党风政风作保证。如果一个地方腐败问题突出,经济社会发展就会受到严重干扰。只有切实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环境,才能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才能切实提高龙江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才能确保新一轮换届顺利进行。要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反腐倡廉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单纯依靠某一方面的手段都难以奏效,必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统筹协调,综合治理,要重在治本,重在预防,重在制度建设,着力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助于科学规划反腐倡廉工作,有助于形成反腐败合力,有助于发挥各项工作综合效能,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
吉炳轩强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要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注重维护民利、保障民生,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更加注重完善制度、规范权力,更加注重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
一是要坚持从黑龙江实际出发。下力解决一些地方和单位选拔干部把关不严,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助长不正之风的问题;下力解决一些干部个人素质不高,贪污受贿、腐化变质问题;下力解决一些干部利欲熏心,为谋求一官半职而不择手段、送礼行贿问题;下力解决一些干部礼情重于党性,人情大于法律,不以为错,习以为常,礼贿不分,积错成祸问题。坚持从领导抓起,从教育抓起,从制度抓起,从监督抓起,从惩处抓起,找准病根,对症下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要坚持各级领导班子带头。坚持把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认真解决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深入研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措施办法,有效监督权力运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特别是要带头执行中纪委、中组部换届纪律要求,确保换届工作健康顺利开展。三是要坚持在廉政教育上着力。切实把加强教育作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头道防线,努力探索教育规律,不断丰富教育内容,积极创新教育载体,着力加强思想品德教育、职能责任教育、廉政教育、自律教育、警示教育,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四是要坚持强化对权力的监督。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重点对权力行使、资金运作、项目运行、建设管理等领域和关键环节实行全面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继续加大巡视工作力度,把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作为重点巡视内容,积极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责任。注重发挥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审计监督、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五是要坚持用制度来管人管事。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突出抓好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制度建设,加快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履行责任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责任追究有依据。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和完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创新选人用人方式,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建立选人用人责任追究制度。把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融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之中,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全面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六是要坚持惩治腐败决不手软。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旗帜鲜明地查办腐败案件,态度坚决地惩处腐败分子。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做到有腐必反、有案必办、依法惩处、治腐戒贪,坚决遏制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势头。
李延芝同志在讲话时强调,要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2012年底前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搞好任务梳理盘点,进行工作再部署再推进,不断推进创新发展,切实做好整改完善和巩固提高。要强化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实,坚持在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完善机制上下功夫,加快建设具有龙江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为建设平安和谐幸福龙江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中央纪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委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各市(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纪委书记;中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组组长(纪委、纪工委书记),省纪委派驻省直部门纪检组组长,在哈大专院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等参加会议。(记者 焦明忠 徐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