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将利用4—7月三个月时间,在黑龙江省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这次专项行动将采取联合执法、暗访暗查、突击检查和举报必查等方式,集中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公开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企业。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及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重点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非法用工、无证上岗及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行为。对于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将采取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对进行严惩。针对非法违法行为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切实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不断巩固提升“打非”工作成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