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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决定共同开展全国知识产权保护评选活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5月04日   来源:知识产权局网站

    为深入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充分发挥保护知识产权重大事件、典型案件以及有影响人物的宣传、示范及警示作用,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决定共同开展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及有影响力人物评选活动。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评选分为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和最具影响力人物两类。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的评选范围及要求为:专利、商标、版权等各知识产权领域保护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制定、修订的对知识产权保护有重要影响的政策法规;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重要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成果或事件、案件等,评选数量为20件。最具影响力人物的评选范围及要求为:我国各级行政、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中,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修订、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学术和理论研究等领域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显著影响和较强示范激励作用的代表性人物,评选名额为10名。

    据了解,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及有影响力人物评选的程序主要是组织推荐、初审评议、评委会评审和公布结果4个阶段。据悉,全国知识产权保护评选活动由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中华商标协会、中国版权协会承办;中国知识产权报社等有关单位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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