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旅游法》起草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带队、《旅游法》起草领导小组成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陈耕、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以及全国人大财经委、国家人保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旅游局等部门组成的调研组在沪进行了《旅游法》立法调研。
5月6日,调研组分别召开了上海市人大和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调研座谈会、上海旅游企业调研座谈会和导游人员调研座谈会。这是该起草组继北京国旅总社和湖北省调研后开展的第三次立法调研,调研主题是旅行社管理、导游和领队管理和旅游合同等。
上海市旅游局局长道书明向起草组介绍了这些年来上海在地方旅游立法上的探索和实践,提出了上海面临的急需国家层面的上位法来界定和进行法律关系调整的实际问题。参会者都认为制定《旅游法》非常必要,也时机成熟,大家结合各自岗位经验,对调研题目形成的立法思路和意见进行了深入、广泛论证,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各自看法,特别是对零负团费治理、导游制度、旅行社准入与管理、佣金、回扣和小费的不同法律含义、旅游购物、旅游团购、旅游合同的特殊性,旅游新业态的法律适用、法律对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平行保护、旅游经营中的第三方责任等热点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发表了各自的真知灼见。
邵琪伟对上海调研座谈会取得的丰富成果向与会者表达衷心感谢,他说,这次发言的同志都做了充分准备,进行了深入思考,谈出的观点很鲜明,材料很详细,意见很务实,建议很有价值,大家为我国首部《旅游法》的诞生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