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批准设立首批71家省级工业聚集区。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聚集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经审核,原省级产业聚集区中石家庄循环经济化工示范基地等26家聚集区、新申报的迁安市先进制造业工业聚集区等45家聚集区符合省级工业聚集区条件,决定批准为首批省级工业聚集区。通知要求,对省级工业聚集区实行综合考核、动态管理。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