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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府召开会议研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5月12日   来源:青海日报

    5月11日,青海省长骆惠宁主持召开省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审议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请示。

    会议认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启动实施两年来,青海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克服改革起步阶段的种种困难,做了大量有效工作,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各族群众开始从改革中受惠。会议指出,今年是完成三年医改任务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医改工作至关重要,必须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抓住关键环节,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要结合省情,因地制宜,探索创新,走出一条具有青海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功之路。

    会议强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是社会领域的一场重大改革,系统性强,政策性强,牵动性强,进一步推进青海省医改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体制创新、统筹兼顾和政府主导的原则,切实把完善制度体系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从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问题入手,通过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力争今年全面完成国家三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健全完善药物招标采购新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有效提供,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便民利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广;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疗机构增活力、基本医疗有保障,使青海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若干方面走在西部前列。会议原则通过《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决定根据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提请省委常委会议审定。

    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针对去年下半年以来的物价变动情况,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稳定物价,为困难群众发放了临时物价补贴,城乡低保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和与物价变动相适应的动态补贴机制正在逐步建立。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妥善安排当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会议决定,再次提高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请示》。(记者 罗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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