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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驻丹麦使馆提醒中国游客注意在丹麦旅行安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5月23日   来源:外交部网站

    近期,中国驻丹麦使馆连续接到若干起中国游客个人财物被盗的报告。

    中国驻丹麦大使馆再次提醒来丹中国同胞注意保管好个人财务和护照等证件,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在出国前和在外期间做好以下注意事项:

    一、将护照等相关证件复印并与原件分开存放。准备2-3张护照照片,在发生护照等证件被盗或遗失时,便于使馆核实身份和制作新的旅行证件。

    二、将贵重物品和护照等证件尽可能随身携带,寄存在酒店并不安全。如发生被盗或遗失的情况,酒店不负责赔偿。

    三、办理海外旅游保险。一旦发生意外,可申请保险赔偿。

    四、如发生个人财物或护照等证件被盗,请及时向当地警察部门报失并索要报案单据,作为到使馆办理证件以及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证明材料。

    五、如遇紧急情况,请与使馆联系。电话:004539460889,0454076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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