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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熙赴广东省调研指导卫生纠风和药品采购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5月26日   来源:卫生部网站

    2011年5月18日至19日,卫生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同志带领调研组赴广东省,调研指导卫生纠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监察部驻卫生部监察局副局长李林康等陪同调研。调研期间,李熙组长听取了广东省卫生厅、珠海市卫生局工作情况汇报,并实地考察了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和番禺区中心医院等单位,全面了解广东省卫生系统开展三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深入分析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听取调研单位和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李熙组长在调研中指出,近年来,全国卫生系统深入推进卫生纠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当前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出现反弹势头,群众仍不满意。因此,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三项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有机融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之中,与卫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确保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李熙组长要求,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要广泛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这项活动是卫生部为加强卫生行风建设、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将其建设成为卫生系统的品牌工程,在系统内外叫响,树立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在活动开展中要细化措施、量化指标,实施精细化管理,增强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第二,要扎实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工作。要积极探索单一来源采购等多种形式的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办法,切实降低部分药品的虚高价格。要积极开展检验试剂、医用耗材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集中采购工作,年内将其纳入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范畴。要做好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衔接,做到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平台、统一实施。要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外部制约机制,实行公开透明运行,防止发生腐败问题。

    第三,要继续深入推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加强对卫生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纪律法制和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要进一步完善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认真落实阳光用药、处方点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药事委员会等制度,确保制度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内部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基建、药剂、人事、财务、信息、招投标等重点岗位负责人达到一定年限必须轮岗,并形成制度。要运用“制度+科技”的思路和办法,切实加强对医院药品统方的监督和管理,防止不法企业及其代理人利用统方数据实施商业贿赂。要认真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凡经执纪执法机关认定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都要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并予以公布,本省医疗机构2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采购该企业的产品。要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有效震慑商业贿赂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减,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商业贿赂反弹的势头。

    第四,要认真落实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要会同司法等部门扎实推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今年底前,全国县级以上地方都要建立这一制度,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奠定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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