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8日上午在兰州召开。
会议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多明主持。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
会议听取了甘肃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马发明作的关于《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杨育荣作的关于《甘肃省全民健身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姚爱然作的关于《甘肃省集体合同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司法厅厅长王禄维作的关于《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广祺作的关于《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的说明;听取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培春作的关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拉卜楞寺保护与管理条例》的说明。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马尚英、孙效东、崔玉琴、张开勋及委员51人出席会议。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咨询员朱志良,副省长咸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乔汉荣,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和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列席会议。
甘肃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了会议。(记者 尤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