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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开展中小学生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5月30日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培养质量意识从娃娃抓起
教育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开展
全国中小学生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

    近日,教育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建设中小学生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开展质量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依托国内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质检系统检验检测机构等单位联合建立中小学生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开展质量教育活动。

    《通知》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需要对中小学生进行的教育内容越来越多,传统的单一式课堂教学已经难以满足学生全面成长的需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探索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机制建设,中小学生质量教育基地的建设就是一项重要内容,是“培养质量意识从娃娃抓起”的有效手段。当前,质量问题日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产品和服务质量关系到百姓的安全健康,关系到企业生存发展,建设质量教育基地,就是要通过具体的产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检验检测等实践活动,生动地向中小学生讲解产品质量的基本含义,普及质量法律知识,了解质量管理基本内容,懂得标准和标准化在生产中的作用,理解质量创新是保障品牌具有竞争力的道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念,培养学生做事认真负责的精神;就是要通过具体产品的特点,普及产品质量监督和检验检疫知识,讲授产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和防止不安全产品伤害的简单技能,讲解与质量有关的商业信誉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培养学生从小树立崇尚自主品牌使用自主品牌的观念等。

    《通知》规定,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承担单位主要包括质量管理水平高、质量信誉好的企业以及品牌创建示范区内的骨干企业和国家级省级科研院所、国家检验检测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机构。这些机构要具备承担实践基地建设的基础设施、教育内容、活动场地、教学时间、规范服务、安全保障、质量水平等基本条件。《通知》还对这些条件分别给出了具体的“明细条件”。如在教育内容设置方面,要求与企业或检验检测机构的具体生产和工作任务相结合,根据中小学质量教育要求的一个或多个方面的具体教育内容,形成按步实施的完整活动方案,并明确适合的年级。

    《通知》要求,按照选择试点、积累经验、分步实施的指导原则,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7月底止,教育部和质检总局要启动第一批全国中小学生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由省级质检部门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1~2个候选单位,由教育部和质检总局组织专家评审后,对确定符合条件的单位命名为“全国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并于2011年9月期间由教育部和质检总局联合授牌。

    《通知》强调,各级质检、教育行政部门要紧密合作,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和能动作用,共同制定质量教育的活动方案和组织工作方案;各地教育、质检部门可参照制定相应的规范,建立符合各地实际的各级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教育部和质检总局将在第一批全国实践基地建设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制定《全国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规范》,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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