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卫生部召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2011年第1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了办公厅、规财司、农卫司、妇社司、医政司、医管司、监督局、药政司、纠风办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2011年工作打算的汇报,审议通过了部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调整方案和《2011年卫生纠风工作安排意见》、《2011年卫生部纠风工作任务分解》。卫生部部长陈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出席会议。卫生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主持会议。卫生部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纠风办主任、副主任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陈竺部长在会议结束时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部机关各司局在卫生纠风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他指出,部机关各司局是卫生纠风工作的重要力量。2010年各单位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结合医改,积极探索建立纠风工作治本之策,在推进卫生纠风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强调,在看到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各项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针对2011年的卫生纠风工作,陈竺同志指出,要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部署,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广泛、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紧围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争创人民满意医院。通过活动的开展,切实把卫生纠风工作推向新阶段。二是要规范运行,加强监管,大力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建立规范的基本药物省级集中采购机制,全面推行量价挂钩,实行带量采购,构建起比较完善的基层用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改进和完善非基本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带量采购办法,研究解决医疗机构二次议价等突出问题,改革投标药品的评价机制,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回款;积极拓展集中采购范围,推行医用耗材尤其是高值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集中采购工作;健全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建立科学系统的监督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对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三是要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在继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严肃查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协调支持有关执纪执法部门对行贿企业和个人的查处,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结合深化医改,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制度办法和监管措施,深化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认真抓好统方管理、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等长效机制各项制度的落实,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果,努力取得治贿工作新成效。四是要强化卫生行政监管职责,切实加强行业监管。按照属地化、全行业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行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职责,加强医疗机构宏观规划和校验管理,加强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和医院运行监管,把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与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结合起来,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加大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和卫生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新农合基金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坚持“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切实加强对民营医院执业行为和行业作风的管理。五是要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有效维护群众健康。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与国务院食安办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制度的制定完善工作;贯彻实施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风险评估能力建设,科学规划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提高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制度,依法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组织查处工作。
陈竺最后强调,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卫生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纠风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格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着力改革体制机制;努力形成推动卫生纠风工作任务落实的工作合力,各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情况,齐心协力抓好工作。部纠风办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各司局要积极配合纠风办的工作,确保各项纠风工作任务切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