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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批准2011年全区土地利用计划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6月16日   来源:广西日报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批准,6月15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达《2011年全区土地利用计划》。2011年,全区土地利用计划总量为1.873万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73万公顷,盘活存量土地指标5000公顷,增减挂钩指标2500公顷,区位调整指标500公顷。

    在指标的安排上,区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一要优先安排社会民生建设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用地,增加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二要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基础设施等项目用地;三是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等项目建设,严禁向未达到国家和自治区用地标准的项目安排用地指标;四要统筹安排城乡用地,合理安排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用地;五要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在指标的使用上,区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必须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中央预算内项目、批准先行用地即将到期项目、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补办手续重点项目、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等用地。只有在以上项目用地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才能将指标安排给其他项目使用。

    区国土资源厅同时要求,对下达各市及自治区农垦局指标的项目,各市应于今年9月30日前将建设用地报件材料上报到区国土资源厅,逾期未报的,其剩余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由自治区收回统一调配使用。与此同时,各市要加大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争取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计划和区位调整计划。在认真开展清理检查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李欣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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