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军在惩防体系建设联系点泰州市调研时强调
把握工作大局 突出制度主线
不断提高惩防体系建设科学化水平
6月17日,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在联系点泰州市就惩防体系建设进行调研。他强调,要充分认识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握工作大局,突出制度主线,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江苏省惩防体系建设,省委决定,从今年起实行惩防体系建设联系点制度,由每位省委常委联系一个省辖市,调研指导惩防体系建设。泰州市是罗志军书记的联系点。17日下午,他在姜堰市主持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了泰州市委的专题汇报和部分同志的发言。去年以来,泰州市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形成了以“1+6”布局推进整体构建、以“项目化”模式推行专项构建、以“系统化”体系实施行业构建、以“网络化”平台加强科技构建的工作思路,完善了领导机制、协调机制和推进机制,明确了43项重点任务,形成了村民直评村官等一些有特色的亮点。罗志军对此给予充分肯定。
罗志军指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准确把握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着眼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全省各级党组织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近年来,江苏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初步建成了以反腐倡廉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预防腐败工作机制、纠风工作长效机制、惩治腐败工作机制为支撑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全面落实中央部署的各项任务,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仍然有大量工作要做。要充分认识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提升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罗志军指出,要认清形势任务,把握工作大局,高起点谋划惩防体系建设。全面贯彻“六个注重”、全力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工作的大局。各地各部门、各项工作都要在这个大局中找准定位,理清思路,展开工作布局。作为党建创新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惩防体系建设也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拓宽思路,高起点谋划、高水平推进。要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审视现阶段反腐倡廉建设的客观条件和现实要求,着手对下一个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的研究,努力使惩防体系建设与推进“两个率先”的进程相协调、与党风廉政建设走在前列的目标相适应、与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的部署相结合,为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保证。
罗志军指出,要突出制度主线,狠抓工作落实,统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继续坚持开放、动态、系统、科学的原则,着力在健全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更大功夫。要围绕健全教育机制,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全过程,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完善监督机制,健全权力在内控中规范、阳光下运行、网络上监督的“三位一体”权力运行监控体系;围绕构建预防机制,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解决产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围绕建立纠风长效机制,健全联系群众、领导干部下访、定期接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有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围绕健全惩治机制,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把制度执行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罗志军强调,要维护群众利益,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惩防体系建设各个环节。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完善保障群众利益的决策机制,建立畅通、协调、规范的民意反映机制,努力使各项决策符合客观实际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完善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方面突出问题。要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要善于从群众反映的各类热点问题入手,查找薄弱环节,发现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规范权力,以惩防体系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罗志军强调,要强化领导责任,推动实践创新,保证惩防体系建设的顺利推进。各级党委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惩防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都要实行“一岗双责”,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要把惩防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要健全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要及时研究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以创新的理念、思路和方法,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提出防治腐败的新举措新手段,不断丰富惩防体系建设的内涵,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对惩防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导向作用,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化水平。(顾雷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