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黑龙江省将于7月1日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刘梁介绍,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范围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相同,试点市县区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