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天津市外地高校毕业生可以办理回津、进津手续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7月04日   来源:天津日报

    7月3日从天津市教委获悉,自7月4日开始,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始办理2011年外地高校毕业生回津、进津手续。

    据了解,外地高校天津生源毕业生毕业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户口本或原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到中心办理落户编号手续后,到区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落实本市工作单位后,凭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外地高校天津生源毕业生如上学时未迁移户籍,可在落实本市就业单位后,凭报到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外地高校天津生源毕业生毕业时在津落实就业单位,可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户口本(或原户籍地开具的迁出证明)及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手续、打印落户编号后,到区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外地高校外地生源毕业生(双外生)凭学校开具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已经盖章的进津申请表、毕业证、学位证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手续、打印落户编号后,到市户籍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相关链接
· 天津召开促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座谈会
· 全国职业教育科研工作会议27日至28日在天津召开
· 天津召开示范小城镇建设现场推动会 黄兴国讲话
· 东西部职业教育合作办学签约仪式25日在天津举行
· 天津各区县全部实施统一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