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后,国家电网公司迅速贯彻落实,周密准备,加快前期工作,及时下达投资计划,加强工程管理,完善制度标准,强化监督检查,全力推进相关工作。5月份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意见的通知》后,国家电网公司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统筹安排各项工作。6月29日,公司组织所属单位召开专项会议,对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安排“十二五”期间,对未改造过的农村电网进行全面改造,解决已改造农村电网新的不适应问题,较好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基本解决农业生产用电问题;全面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基本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力争到2015年,公司经营区域内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7%,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8.5%,综合线损率平均达到6.2%。
国家电网供电区域覆盖26个省(区、市),服务农村各类客户超过2.76亿户、农业人口6.67亿人,约占全国农村人口的80%。公司历来重视并不断加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策,大力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先后完成一、二期农网改造、县城电网改造、中西部农网完善和扩大内需农网工程,公司成立以来累计完成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投资4145亿元,农村电网技术装备水平和供电能力明显提高,农网供电可靠率从改造前的94.6%提高到99.5%,综合电压合格率从85.2%提高到97.1%;累计解决134万无电户、509万人用电问题,供电区域基本实现“户户通电”,其中25.3%的县、19.1%的乡和17.7%的村达到了新农村电气化标准;逐步理顺农电管理体制,加快城乡用电同价工作步伐,已有25个网省公司、1789个县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1781个县实现城乡分类用电同网同价,仅因生活用电价格下降,每年减轻农民电费支出约380亿元。
经过近年来的持续建设与改造,农村电网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受体制机制和改造资金的限制,部分中西部地区改造尚不到位;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农村用电量持续高位增长,一些地区农村电网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日渐突出。为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电网公司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面开展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一是准确把握农村电网发展需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国家下达的农网改造升级投资计划,加强农村电网升级工程专项规划,严格工程管理、确保安全质量及进度目标。二是遵循规划先行、突出重点、科技引领、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扩大电网改造面和供电覆盖面,着力解决县域电网联系薄弱、农村供电设施过负荷、供电“卡脖子”、和“低电压”等农村电网的突出问题,推动农村电网整体水平的技术升级。三是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统筹安排“机井通电”和农林场电网改造项目,不断改善农业生产用电条件,更好地落实家电下乡政策,满足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用电,带动农村农业产业升级。四是稳步推进农电体制改革和城乡同网同价工作,全面实现城乡同网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