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退耕还林(草)工程取得明显成效,为生态改善、农村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致富作出了突出贡献。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最近发布的对全省15个退耕还林(草)监测县900户的监测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900户退耕户人均纯收入3906元,比上年增长14.44%,比同期全省农牧民人均纯收入高1.12个百分点。
监测调查结果显示,青海省退耕户收入持续保持较快速度增长,退耕户人均纯收入已连续三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三年间平均增速为14.64%,比同期全省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速高出1.73个百分点,退耕户人均纯收入从低于同期农牧户平均水平实现反超。
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有效推动了青海省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2010年退耕户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353.9元,近三年人均工资性收入平均增速达23.48%,比同时期全省农牧民工资性收入平均增速高9.67个百分点。从收入构成来看,退耕户家庭经营性纯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均与全省农牧户存在明显差异,退耕户家庭经营性纯收入占全部纯收入比重比全省农牧户平均水平低8.22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13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含退耕补助)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6.66个百分点,财产性收入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44个百分点。(记者/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