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重庆市油气办分别与国家储备局四川物资管理局、国家储备局四川管理局一五七处、中石油重庆销售公司、中石化重庆分公司签署成品油应急储备合作协议。
重庆市副市长童小平出席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重庆市将建立成品油应急储备体系,其中三级响应机制可保障全市30天的成品油正常需求。
近年来,随着重庆市经济快速发展,成品油消费也呈快速增长态势。去年重庆市成品油消费跃升至477万吨,同比增长16%;今年上半年成品油消费达到260万吨,同比增长18%。
据介绍,重庆市距成品油资源地最近距离在1000公里以上,必须依靠成品油管道、长江水运和铁路运输等方式从外部供应,运输周期最短7天,最长需要30天,存在一定的“油荒”隐患。
为此,市政府从保民生、促发展的大局考虑,决定建立成品油应急储备。今年5月初,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下达了《2011年市级成品油应急储备计划》,确定2011年度实现40万吨储备规模。截至7月4日,重庆市已成功收储成品油6.5万吨。
此次建立的市级成品油应急储备体系,采取地方政府出资购买轮换权的政府委托、企业实施合作模式,注重发挥国家储备机构在全市储备设施的潜在能力,利用国家储备物资的轮换操作,实现中央机构与地方政府储备相结合。
三级成品油储备应急机制包括:成品油经营企业周转性库存少于市场保供5天需求,动用经营责任储备的库存;经营企业的责任储备库存少于市场保供5天需求,动用市政府与中央在渝机构合作储备的库存;合作储备库存少于市场保供5天需求,动用市级公司按政府要求储备的成品油库存。(记者 文晶 实习生 颜若雯)